1、落實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與考核制度,組織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做好現(xiàn)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在新建、改建或擴建工程建設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和使用的規(guī)定。
3、負責基建中安全資金計劃項目的籌措和落實,審定工程建設項目中涉及重大安全問題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并督促執(zhí)行,確保各類事故措施防范得到落實。
4、組織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進行審查,規(guī)范合同管理,明確安全責任,并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督促施工單位加強特種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5、組織開發(fā)、推廣先進管理方法、施工工藝、技術和設備,審定相關安全技術項目和成果報告,解決基建安全技術上的突出問題,促進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